关于三明市三元区毕业生留明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公示(四)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陈艳琴、姜欣等2人符合毕业生留明一次性生活补贴条件,现将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8090507、8033959,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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