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09-1000-2024-00010 文号元财农指〔2024〕68 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6-17
标题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2109-1000-2024-00010
文号 元财农指〔2024〕68 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6-17
标题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资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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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0 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116.61 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5-委托业务费”。示范创建资金绩效目标由省委乡村振兴办另文下达。请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水平。

 

 

 

 

三元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0 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 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116.61 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5-委托业务费”。示范创建资金绩效目标由省委乡村振兴办另文下达。请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水平。

 

 

 

 

三元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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