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三元区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2022年三元区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 日
2022年三元区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
为深入推进我区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三明市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明政办〔2022〕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情况,制定我区2022年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服务“一区六城”建设,持续推进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改善,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水源地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2022年9月底前完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
(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完成新建改造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0.6公里,全面推行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服务工作,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三项内容整体打包实施市场化运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动1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完成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三)实施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成果,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全区的畜禽粪污综合治理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严格执行《三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巩固鳗鱼养殖专项整治成果。
(四)实施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的核查和突出问题的整改反馈。巩固提升我区河道采砂整治成果,深入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坚决取缔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制砂、洗砂行为,重点打击小流域游击式非法采砂行为。完成省、市级暗访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已整改销号问题的跟踪管理,确保已整改不反弹、不回潮。全面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五)实施农村小水电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完成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工作,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至2022年底前,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基本解决我区农村小水电下游减水脱流问题。全面开展小水电问题核查评估,逐站提出综合评估意见,建立农村水电站绿色生态工作台账,按照“一站一策”原则,逐站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2022年底前完成小水电站分类整治工作,有效保护和全面修复河流生态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三元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水源地整治提升行动和村级生活污水整治提升行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区水利局牵头负责河湖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农村小水电整治提升行动,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提升行动(不含村级生活污水整治提升)。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辖区内水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联动执法。区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等牵头负责部门,要加强与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督导宣传。把水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纳入全区河湖长制年终考评,区河长办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严格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各牵头单位从文件下发次月起,每月20前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由区河长办汇总后,按季进行通报。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各项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通过媒体、报刊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1.三元区2022年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任务表
2.三元区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3.三元区2022年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任务表
4.三元区2022年河湖水环境、小水电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附 件1
三元区2022年农村“千人以下”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任务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划定任务数(个)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监督单位 |
1 |
徐碧街道 |
9 |
2022.9 |
徐碧街道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2 |
列西街道 |
1 |
2022.9 |
列西街道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3 |
陈大镇 |
30 |
2022.9 |
陈大镇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4 |
洋溪镇 |
18 |
2022.9 |
洋溪镇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5 |
岩前镇 |
25 |
2022.9 |
岩前镇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6 |
莘口镇 |
30 |
2022.9 |
莘口镇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7 |
中村乡 |
45 |
2022.9 |
中村乡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合计 |
15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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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2
三元区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整治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监督单位 |
1 |
各乡(镇) |
新建改造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0.6公里;以县域为单位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捆绑打包实施市场化;推动1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 |
2022.12 |
各乡(镇)人民 政府 |
区住建局 |
完成4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
三元生态环境局 |
附 件3
三元区2022年规模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任务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整治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监督单位 |
1 |
各乡(镇)、街道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
2022年12月 |
各乡(镇) 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
区农业农村局 |
附 件4
三元区2022年河湖水环境、小水电整治提升行动任务表
序号 |
主要工作 |
整治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监督单位 |
1 |
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
1.加强日常巡查,落实水政执法与河道专管员巡河联动机制。 2.保持治理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蚂蚁搬家”式、“游击”式等非法采砂行为,做到有记录、有影像、有处理结果。 3.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决打击采砂领域涉黑涉恶行为,对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4.对采砂许可已到期,以及未清理彻底的已取缔遗留非法涉砂点,责任到人,限期拆除采砂设备、清理场所、恢复原状。 5.对信访举报非法采砂事项应当及时核实和处置。 |
2022年12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区水利局 |
2 |
河湖“清四乱”核查 |
完成水利部下发的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和省、市暗访通报问题的核查整改工作,强化辖区河湖水环境巡查、整治,加大对已整改销号问题的跟踪管理,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全面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
2022年12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区水利局 区河长办 |
3 |
农村小水电 整治提升 |
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达标电站抽检合格率100%,保障河道生态基流,改善流域水环境。 |
2022年12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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