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办函〔2024〕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函〔2023〕35号),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完成34个省直单位,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82个县(市、区)共计126个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年度综合考核,以及各单位主办或主管政务新媒体年底抽查的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分析等工作。 (一)省直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均得分为85.92分,省工信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发改委、住建厅、水利厅、应急厅、商务厅、卫健委和交通运输厅等单位绩效水平为优秀。省科技厅和水利厅等单位绩效水平提升较快。 (二)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均得分为87.51分,厦门市、宁德市和莆田市绩效水平为优秀。平潭综合实验区得分提升较大。 (三)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均得分为84.25分,鼓楼区、霞浦县、福安市、集美区、仙游县、湖里区、城厢区、海沧区、思明区和鲤城区绩效水平为优秀。德化县、尤溪县、安溪县、三元区、晋安区、沙县区、秀屿区、惠安县和宁化县等县(区)绩效水平提升较快。 二、主要亮点 (一)综合门户作用日益显现。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及《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围绕发挥“一个综合门户”作用,全面建好“权威信息的发布解读”“社情民意的汇聚回应”“便民利企的综合服务”三个平台,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整合汇聚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展示融合数字化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出成效。 (二)政策信息发布持续优化。一是各级政府网站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配套解读,省、市两级政府网站的政策文件库不仅实现了跨层级、跨部门的资源汇聚,而且按照时间、文件效力、文件类型、主题分类等多个维度分类公开,极大提高了用户查找政策文件的便利性。二是各级政府网站积极通过设计业务类专题专栏公开年度政府重点工作、用户关注的热点话题、业务部门的特色职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三明市、莆田市以及省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文旅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精心组织保障省政府门户网站“厅说福建2023”栏目,策划推出一系列政策宣传视频,全网累计播放量突破4500万。 (三)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一是各级各部门积极梳理高频政务服务和便民事项入驻“闽政通”APP,集中打造了一批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服务应用。截至2024年1月31日,共上线395项省级高频服务应用和374项市级高频便民服务应用,涵盖了医保、社保、公积金、公安、教育、交通出行、卫生健康等领域,方便企业和群众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省科技厅、公安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应急厅、卫健委、医保局等积极策划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向“中国福建”小程序汇聚,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内容和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三是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加强场景指引、提示、咨询等服务,提供更为流程化、便利化的服务,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查询、办事需求,以更直观、生动的方式呈现信息和服务。 (四)互动交流渠道更加畅通。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利用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我为福建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等线上调研活动,收集群众关于福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二是不断健全互动交流保障机制,提升回复深度,提高回复质量,并积极探索数据分析,直观展示社情民意,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积极探索自然语言处理等新技术在政府网站智能问答功能中的应用,提供复杂意图理解、智能联想等功能,使智能问答功能更加实用便捷。 (五)优秀实践案例不断涌现。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促进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方面的探索与应用,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在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络舆论等方面的作用,涌现出一批贴近群众实际需求、与业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的优秀创新案例。如:省公安厅“深化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提升平台传播影响力和便民服务水平”、省林业局“数字赋能林长管理,全面提升林长‘智治’能力”、漳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助力企业‘加速跑’”、泉州市“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横纵拓展、多维分类、‘泉’库汇聚”、莆田市“数字赋能十二大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龙岩市“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台湾地区标准题录数据库”等。 三、存在的不足 (一)政务公开方面。部分政府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网页内容排版不规范等格式问题;少数政府网站政策文件解读材料未与政策文件本身相互关联,不方便群众查阅;个别地区政府网站未能及时公开本地区或转发上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二)融合应用方面。部分政府网站数据资源提供的数据应用服务功能不够完善,政务地图应用主题及资源较少;部分政府网站资源汇聚融合的“政务指南”事项未对群众不易理解的术语、政策、标准等进行补充解释或进一步介绍说明,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功能设计方面。部分政府网站的智能搜索与智能问答等功能不够完善,搜索及问答的准确性、功能性有待提升;部分地区的智能问答知识库存在知识标题不规范、知识已过时效未及时更新、直接搬运用户留言内容等情况,未结合业务实际开展知识的系统梳理。 (四)政务新媒体方面。部分单位未能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推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未能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解读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内容和数据资源建设,做好权威信息发布。一要积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本地区本部门业务实际,策划专题专栏,更好地发挥政府网站支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二要优化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通过统一规范的政策文件库,提供专业、规范、智能的数据管理,实现政策信息的智能化管理和传递。三要加强数据开发利用,优化数据整合、汇聚和可视化,通过数据目录、数据分类、智能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创新手段,充分挖掘与释放政务数据资源价值。 (二)强化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加大优质服务供给。一要发挥政府网站“综合门户”作用,从机制、业务、数据、应用、技术五个方面,围绕“串联服务”“并联服务”“集成服务”等场景化服务需求,积极用好“码上办”政务服务新模式,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政务服务事项查询、引导、咨询、互动体系,助力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二要从群众视角出发、以创新思维为引领,积极探索利用短视频、电子地图等数字技术,面向各类具体领域主题,围绕具体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提供针对性的主题化、场景化、个性化服务。三要充分利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公共平台能力,运用好数字政府智能搜索、智能客服、智能问答、智能推送等公共组件,推动政府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开展数据汇聚和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网站运营提供有力支撑。 (三)不断完善日常运维和监管机制,守好网络安全底线。一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健全安全制度规范,提升技术防护能力,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形成安全管理闭环,筑牢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线。二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创新安全监测模式,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三要抓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巡查和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附件:2023年度福建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快构建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等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2023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部门于2023年10月1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优秀创新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总结报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将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并纳入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省直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 附件:1.2023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 2.优秀创新案例申请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9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省《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 一、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制定完善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情况;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的推进情况依法公开。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持续推进 二、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2 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10 月底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动态更新。 区数字中心、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10 月底前 3 10 月底前逐步建立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加强统筹,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 10 月底前 4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要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采用视频、图解、文字等创新解读方式,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 持续推进 5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区数字中心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0 月底前 6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地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疫情指挥部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0 月底前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配合市、区有关部门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区卫健局 持续推进 8 进一步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持续推进 9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着力公开就业支持措施、技能培训政策、就业岗位等信息,及时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相关群体,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区人社局 持续推进 10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11 持续推进反垄断工作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12 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依托税务网站、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区税务局 持续推进 13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题内容更新。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持续推进 14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着力公开就业支持措施、技能培训政策、就业岗位等信息,及时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区人社局 持续推进 15 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行业,要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及时通报整改。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四、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16 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不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重点提升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切的领域信息公开质量。跟踪上级部门出台的新闻出版版权、交通运输、旅游、统计、广播电视等新增基层领域 公开标准指引,做好对应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按要求公开内容。做好新出台的自然资源领域公开标准与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的有序衔接。 26 个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责任部门 区文旅局 区统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17 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调联动。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 区档案馆 年底前 18 开展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行动,着力发掘各单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区范围内总结推广。继续落实“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五、持续规范执行信息公开 19 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公开。要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要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0 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探索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六、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21 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或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区教育局 区卫健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街道) 年底前 七、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2 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2022年底前,区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区数字中心 年底前 23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健全完善区政府公报体系,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积极推进政府公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拓展传播。 区政府办 年底前 八、持续强化工作指导监管 24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工作检查指导。要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形成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25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网站纠错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明确编辑把关责任,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区数字中心 持续推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七)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完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2022年底前完成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历史文本收录工作,规范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下载功能。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探索构建统一的国家规章库。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及其部门率先完成,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国务院部门主管的政府网站和省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省部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十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政府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详见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