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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快构建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等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2023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部门于2023年10月15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优秀创新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总结报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将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并纳入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省直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   附件:1.2023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   2.优秀创新案例申请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7月19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09-19/ 2023
    •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和省《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   一、持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制定完善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情况;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的推进情况依法公开。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持续推进   二、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2   参照规章集中公开的要求:10 月底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动态更新。   区数字中心、区司法局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10 月底前   3   10 月底前逐步建立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加强统筹,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   10 月底前   4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要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采用视频、图解、文字等创新解读方式,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部门   持续推进   5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区数字中心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0 月底前   6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地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疫情指挥部   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0 月底前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配合市、区有关部门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区卫健局   持续推进   8   进一步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持续推进   9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着力公开就业支持措施、技能培训政策、就业岗位等信息,及时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相关群体,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区人社局   持续推进   10   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   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11   持续推进反垄断工作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12   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依托税务网站、12366 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功能,帮助基层政策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区税务局   持续推进   13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题内容更新。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持续推进   14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着力公开就业支持措施、技能培训政策、就业岗位等信息,及时将就业支持政策传达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区人社局   持续推进   15   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行业,要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而损害市民企业权益的,要及时通报整改。   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四、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16   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不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重点提升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切的领域信息公开质量。跟踪上级部门出台的新闻出版版权、交通运输、旅游、统计、广播电视等新增基层领域 公开标准指引,做好对应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按要求公开内容。做好新出台的自然资源领域公开标准与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的有序衔接。   26 个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责任部门   区文旅局   区统计局   区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17   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与居务公开协调联动。   区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街道)   区档案馆   年底前   18   开展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行动,着力发掘各单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区范围内总结推广。继续落实“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五、持续规范执行信息公开   19   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公开。要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要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区司法局   持续推进   20   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复议、诉讼案件。继续施行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的单位和工作领域,探索建立法律咨询和服务机制。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六、持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21   加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或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区教育局   区卫健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乡镇(街道)   年底前   七、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22   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2022年底前,区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区数字中心   年底前   23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健全完善区政府公报体系,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积极推进政府公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拓展传播。   区政府办   年底前   八、持续强化工作指导监管   24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加强工作检查指导。要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形成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持续推进   25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建立政府网站纠错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明确编辑把关责任,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   区直各部门   各乡镇(街道)   区数字中心   持续推进   

      08-10/ 2022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二、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重点加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七)深化行政法规和规章集中公开。完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2022年底前完成现行有效行政法规历史文本收录工作,规范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下载功能。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探索构建统一的国家规章库。   (八)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及其部门率先完成,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九)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四、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十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2022年底前,国务院部门主管的政府网站和省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省部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和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十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十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政府网

      06-06/ 2022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详见附件)

      06-02/ 202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04-26/ 2021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见附件)

      04-23/ 2021

    工作进展

    • 2023-09-25 三元区举办2023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 2023-09-11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三元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公告
    • 2023-09-08 三元区打通政务公开村级延伸 “最后一公里”
    • 2023-09-06 我区组织参加2023年度全市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 2023-03-20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三元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公告
    • 2023-06-06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三元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公告
    • 2022-11-14 我区举办2022年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
    • 2022-11-04 三元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2022-09-20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三元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公告
    • 2022-08-12 我区组织参加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应用视频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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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目录

    • 2023-09-22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9月修订)
    • 2023-06-26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3-05-22 岩前镇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3年5月修订)
    • 2023-04-12 列西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2023年4月修订)
    • 2023-02-18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3-01-30 列东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2021年11月修订)
    • 2023-01-01 富兴堡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12月修订)
    • 2022-10-10 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2-10-10 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2022-10-10 广播电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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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栏信息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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