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
元农指〔2024〕7 号
中村乡、莘口镇、岩前镇:
根据各乡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情况和三元区农业农村局《专题会议纪要》(〔2023〕11号)精神,现拨付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6.86万元分配如下:中村乡6.86万元、莘口镇10万元(黄砂村)、岩前镇20万元(忠山村2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元财农〔2020〕2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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