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日期:2024-07-09 08:56 来源:三元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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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并负责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稽查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实施全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配合实施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住房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活动;指导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

  (七)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指导和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负责全区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建设行业相关项目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绿色建筑、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发展规划;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村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生活减排。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和指导本区建筑企业参与省外、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相关职责分工。

  1.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村镇建设的职责分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村镇建设的管理职责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规划管理、村镇规划的编制管理职责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

  2.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头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及党务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书档案、重要会务、机要和外事接待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效能、综合治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修志、督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研究、卫健和群团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管理局机关物资、房产和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项资金;管理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职工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退休干部职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申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工作。(负责人:林珊,联系电话:0598-8091560)

  (二)重点项目办公室(城乡建设股)。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中心镇的建设,配合推动城乡统筹工作。(负责人:林雪燕,联系电话:0598-8091881)

  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的策划、储备、论证,指导设计方案优化;配合做好政府性投资重点城市建设项目部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杜美玉,联系电话:0598-8091761)

  (三)建筑业股。拟定全区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制品、招标备案、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等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协调和指导本区建筑企业参与省外、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协助做好在建工地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指导实施全区建设科技、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部、省级、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实用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不含市政、园林、环卫)行政许可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工作;组织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人:赵 峰,联系电话:0598-8033289)

  (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股)。

  负责全区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监理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理、检测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和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配合指导全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负责人:黄来建,联系电话:0598-8091630)

  负责区本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的技术保障,具体承担区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为区本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性、行政辅助性、公共事务性工作;协助处理消防有关审验情况反馈,推进行业信息系统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研讨工作等。负责全区瓶装液化气销售网点常规安全巡查。(负责人:卢清泰,联系电话:0598-8091659)

  (五)房地产和住房保障股。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管理、危房管理;实施全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落实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区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承担三元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邱昌勇,联系电话:0598-8091653)

  (六)审核审批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人:肖雨欣,联系电话:0598-7500179

  三、单位领导:党组书记、局长 陈晓文

  四、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崇宁路16号机关大院5、6楼

五、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六、办公室电话:0598-8091560

  七、邮政编码:3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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