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元区2023年水电站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0-12 15:18 来源:三元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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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水电站生态环境工作治理成效,规范我区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确实提高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引导水电站业主落实生态下泄主体责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持续推进我区水电站全面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确保2023年全区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达90%以上。严厉打击生态下泄流量自动监控不正常运行、数据失真失实以及第三方环保机构参与弄虛作假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下泄流量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真实有效。

二、工作内容

1.结合“一站一策” 和取水许可信息、生态泄放设施和监控装置规范安装情况,研判泄放数据内在逻辑合理性,校核现场泄放、监控设施与平台数据的一致性,以及与水文、气象信息的关联性,重点核查水电站泄放数据是否真实达标,坚决打击不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泄流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

2.核查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系统中电站数据是否规范上传。水电站除上传“瞬时总流量”外,其他类型的生态下泄流量数据也必须上传且与现场一一对应,确保下泄流量数据与现场实际泄放方式相符。

3.指导水电站建立监测监控设施运行台账,记录设施运行、维护、连续监测监控数据情况,并对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现场,强化巡查

通过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生态流量下泄的日常巡查、检查,实现全覆盖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对每月不合格电站进行检查的同时对68座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并将检查情况报送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及各乡镇街道开展抽查。

(二)提高认识,强化服务

一是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每日调阅分析福建省生态云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系统数据,全面掌握水电站考核达标情况。生态环境局每个月末对当月不合格情况进行预警;水利局对发现的数据异常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形式及时通报给各乡镇街道及电站业主,督促水电站严格执行生态下泄流量、报备处置、落实整改;二是以生态下泄流量平台数据及第三方现场检查情况作为执法线索,线上线下两手发力。重点关注生态下泄流量数据上传完整率和达标率不足的水电站,及时转交第三方现场核查,跟进掌握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设备和下泄流量执行情况,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研判造成水电站数据缺失或不达标的原因,同时为电站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整改方案等。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下泄流量按照生态流量核定值足额足量泄放。

(三)高度重视,强化监管

加强部门联动,根据《福建省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水利局会同工信部门对生态下泄流量不合格电站暂缓电费结算;水利局对不合格电站1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电站法人进行约谈,2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水电站将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

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名单包括:2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同一年度中被暂缓电费结算2次的、1-61-12月生态下泄流量达标率未达到90%的电站等。生态环境局对检查发现未执行生态下泄流量的电站下达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的水电站将依法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不到位问题,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执行情况作为河长制工作考评内容,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推动水电站全面落实生态流量,促进水电站绿色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

我区水电站点多面广,且地处山区增加了监管难度,各乡镇(街道)要落实辖区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数据信息共享,加强协调联动,拧成一股绳,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

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一批、解决一批、曝光一批水电站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督促水电站业主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严格督察督办

要通过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促进水电站落实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各有关部门要对水电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拒不执行最小下泄生态流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应用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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